“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拖欠的工资,今年终于可以过个安稳年了!”1月24日,当罗山县法院院长尹伟将104万余元拖欠工程款发放到86名农民工代表手中时,他们感激的说。
2013年,工程承包人许某与信阳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建筑公司却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一直拖欠余款不付,致使许某雇请的86名农民工工资无钱支付。许某遂诉至罗山县法院。2017年,经法院调解,建筑公司同意支付许某工程款104万余元后,却迟迟未按时支付,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6名农民工,背后是86个家庭。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负责执行法官多次协调交涉,详细讲明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终于促使建筑公司于近期将104万余元案款汇到法院指定账户。经向罗山县城建局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为让农民工能够及时地拿到血汗钱,该院执行法官又反复与许某沟通,做通其思想工作,最终由罗山县法院直接将104万元欠款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代表手中。
罗山县法院将104万元欠款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代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