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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以案明纪改作风
时间 : 2018年01月26日  来源 : 信阳日报  作者 : 肖智  浏览次数 : 2533    

“这是我违纪收取的27000元钱。身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我违反了纪律,请求组织处理。”近日,罗山县灵山镇一名违纪干部向当地党组织上交违纪所得。这是该镇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以来,第一次有干部主动向党组织承认错误、坦白问题、请求处理的案例。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心灵受到震撼,思想受到洗礼,同时也对个别对党“亚忠诚”“伪忠诚”,有权“想越轨”“想任性”的人敲响了警钟。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抓住关键环节,深挖共性问题,总结成因教训,起到一名干部出问题全镇干部受教育、一名党员有违纪全镇党员受警示的作用。认真抓好整改,面对剖析出的问题,严抓实改,敢于揭短亮丑,使党员干部不再对习以为常的小问题、小毛病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让不敢腐的体系越来越健全,不能腐的篱笆越扎越牢固,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后走向不想腐的自觉。

该县在坚持治标不松劲、以治标促治本的同时,加强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不断把以案促改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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