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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
时间 : 2018年03月15日  来源 : 信阳日报  作者 :   浏览次数 : 2614    

本报讯(黄伟)今年以来,罗山县河长制工作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强化宣传引导、狠抓巡查整改、建立健全制度,切实推动巡河制度化、清河常态化、治河系统化、水质达标化。在去年巡河、清河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春季河岸绿化工作,确保岸绿、景美。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该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河长办、林业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罗山县河岸造林绿化领导小组。河岸绿化工作由县河长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及组织验收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包括土地租赁及协调、造林具体实施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程技术指导工作。

建立奖补机制,确保顺利实施。该县出台奖补政策,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河岸绿化工作。坚持“谁造林、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乡政府牵头,县财政奖补,市场化运作,大户带动、多方参与。河岸绿化完成后,由县河长办牵头,县林业局和有关乡镇共同参与,对河岸造林面积及效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拨付财政奖补资金,每亩一次性奖补700元。

认真部署,严把时间节点。由于该县河流众多,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有56条,河岸绿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3月4日,该县及时召开河长制河岸绿化工作动员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副总河长李焕伟出席会议,县水利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各乡镇政府(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及县河长办的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对河岸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以乔木类景观树种为主,其他树种为辅,在河岸距岸边50米内宜植尽植。其中,3月10日前已完成抽槽整地任务,3月18日前将完成栽植任务,4月份由县里组织检查验收。

狠抓督导考核,严明奖惩兑现。该县将河岸绿化工作列入县河长制工作、县林业生产任务年度目标和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三重考核,三次参与考评计分。对落实绿化工作突出的先进乡镇给予表彰,分别奖励2万元。对后进的乡镇要通报批评直至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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