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我县承接省级下放的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86项。经研究,决定在县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等部门新增行政职权86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同时,对第一批下放权限中缺乏承接条件的2项予以收回。
各单位要根据职权变化情况,同步调整权责清单目录和事项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同时,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持续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升效能,切实增强广大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