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大力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来检验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结合罗山县实际,县公安局决定持续推进优化便民利民23项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1、持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公安行政管理审批实际,立足公安服务窗口,以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及县级政务服务网为支撑,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积极落实创新服务新举措。公安窗口单位努力克服目前没有进驻县级行政审批中心的弊端和困难,工作标准不降,服务热情不减,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并为下步全面进驻做好相关准备。
2、持续优化特殊群体服务关怀模式。为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设立优先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出入境证照“绿色通道”;公安窗口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残疾人优先办理”标识,保留现金缴费方式;优化在线办理高频公安事项办理流程,简化自填数据项;建立针对居住在偏远地方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委托亲属代办模式;确须本人办理的,采取电话预约、送证上门、上门办理等服务措施;在农村地区实行民警包村工作制度,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推行送证上门、上门办理等服务。
3、持续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县出入境服务大厅周六实现正常为群众办理证照,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户籍、车驾管窗口在显要位置公布前台受理民警电话,在节假日期间及夜间,采取电话预约办公,及时受理急办业务急;对于当日已受理的业务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没有完成的,当日能办结的,提供延时服务当日办结,直至为最后一个群众办理完毕,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当日不能办结的,告知群众联系电话,方便群众了解业务办理情况。
4、持续优化居民身份证件办理业务。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实行“全城通办”,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可携带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其中补领需挂失申报);下放临时居民身份制证权限,群众办理临时身份证不用再到县城户政大厅办理,可在辖区派出所直接申请办证,县局即时完成网上审批,制证领取均由派出所完成;压缩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将居民身份证件的办理周期(从受理之日到领证之日)由过去的40(自然日)压缩至30日。在高考、征兵等特殊时期,对急需用证人员开辟“快速通道”,实行制证信息快速审签、快速制证、快速发放,确保群众20天内领取证件。
5、持续简化优化户口业务办理程序。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性质区分,居民户口簿统一显示为“居民家庭户口”或“居民集体户口”。县局户政大厅及全县各派出所户籍室可根据群众自愿更换居民户口簿。对于6岁以下新生儿入户,手续齐全的一律当场办结;全市范围内跨县、区的户口迁移取消户口准迁证,实行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结;实行全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取消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办理;外省迁入的,手续齐全,当场予以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待申请人回原籍迁移户口后,迁入地派出所实行随来随办、即时办理。
6、持续推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要求及所需相关手续材料,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告知承诺书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并书面承诺(签字盖章)符合法定开办条件的,即获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7、持续提升治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效率。实现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协助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备案和撤销备案,实现即来即办;保安服务、民爆、枪支管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等83项治安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审核环节承诺在3日内完成,7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
8、持续推进车驾管业务“一证办”举措。落实“四个减免”,实现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办”;在车驾管大厅增设自助业务办理区和互联网体验区,设立自助服务机一台;增设复印机、手机充电装置、饮水机供办事群众免费使用。
9、持续优化交管业务网上服务。构建一体化“互联网+交管服务”,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12123语音服务平台三大服务平台功能。大力推广公安专网社会服务站、两站两员、警保联动、警邮合作等服务网点代办公安交管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网单业务;开设网办窗口,引导群众使用手机APP互联网办理业务;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全面实行非营运小客车和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组织开展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问题处置和群众答复工作。
10、持续推进落实“高峰岗”和“护学岗”。对老城区部分交通拥堵路段,合理设置导向标线,实行机非分离行驶、限时禁行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持续推进落实“高峰岗”和“护学岗”,抽调局机关民警参与,分别在大钟路口、老罗息路口、县委东路口、水厂等路口增设“高峰岗”路口9个,对罗山一中学校区域上放学时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实行引导分流,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11、持续优化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办理程序。进一步优化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实现交通违法全国任意地处理并缴纳罚款,避免群众往返奔波,减轻群众负担;在交警勤务中队、城区执勤警亭增设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12、持续推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进度查询。持续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立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法院、司法、保险、交警四个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实现让事故当事人只进一个门就能处理好交通事故的全部问题;事故处理民警在工作中积极宣传引导当事人对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运用手机“APP”快速处理,线上定责、线上理赔,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一步畅通事故处理告知服务渠道,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让群众随时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13、持续优化出入境业务办理。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以紧急申办相关证件;简化出入境证件办理,申请人只需身份证原件自助打印一张申请表即可轻松办理;申请人手机扫码自助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身份证复印件于申请表上,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采用“低台敞开式”办公,配备坐椅、茶水、老花镜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实行出入境证照照相免费,复印免费;大厅设立港澳台旅游自助签注机,我县居民可以在出入境大厅自助办理业务,签注证件立等可取。
14、持续优化110接处警工作。110报警服务台、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等一线处警单位坚持做到“三个零”,即报警求助“零推脱”、110警情受理“零积压”、群众沟通“零争执”;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非紧急警务求助,耐心解释,及时引导至12345市长热线。
15、持续推进全面规范接报案工作。依托县局接报案中心、派出所报案室,全方位接受群众报案,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和受立案期限规定,即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突出执法问题。
16、持续推行阳光执法警务工作。依托信阳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多途径全方位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投诉,收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执法类投诉进行快速查实回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对居住在罗山辖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复议的当事人或第三方,主动上门送达法律文书,为诉讼和复议当事人提供便利。
17、持续推行监所人性化服务。搭建“罗山公安监管”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实现监所位置实时导航,方便群众查找,实现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家属通过支付宝方式寄送钱款;建立律师会见弹性工作机制,律师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看守所预约渠道申请律师会见预约,通过增加会见室、延长会见时间等方式,确保律师会见不排队、不等待。特殊情形律师需紧急会见的,可安排绿色通道,不受预约、非工作时间等限制,律师在携带有效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实现即来即见的办事效率。
18、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保护企业创新创业;依法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涉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人身财产犯罪等;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举报电话为0376-110;0376-2175039;在罗山县产业聚集区、罗山县石材园区设立警务室,深入企业走访调查,了解企业对公安机关的服务需求和工作意见;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清理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涉众型犯罪宣传、打击力度,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管,坚决防止执法不当或过错影响营商环境,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19、持续推进黑恶及侵财犯罪专项打击。持续开展黑恶犯罪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滚动排摸整治,深度挖掘出一批黑恶势力;畅通群众对诈骗和黑恶犯罪的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途径(反诈专线96110,黑恶犯罪举报电话0376-2175159);严打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20、持续推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对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过期等各种原因没有登记户口的人员,逐一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
21、持续优化走失人员查找服务工作。对于走失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可拨打110或到走失地公安机关登记并提供走失老人、儿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走失地点和时间及衣着、外貌特征等,公安机关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协助查找。
22、持续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大力推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会同银保监部门推行电子保单和保险标志电子化,减少纸质证明标志,降低企业成本,免去群众粘贴麻烦,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23、持续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登记服务,实行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群众只需现场或互联网选取号牌号码后,即可办结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