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资[2021]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01号)有关要求,结合年初预算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和省科技厅厅属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但事关单位改革稳定发展的硬缺口和应急性支出。
二、申请原则
(一)项目内容应与单位职责范围相关,单位职责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的职能和应履行的主要责任。
(二)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列入定额核算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定额核算申请,列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项目应依据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申请。
(三)年初预算执行进度将作为一项重要评审指标,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支付力度。
三、申报要求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各单位以正式报告形式提出申请,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12日前按照预算管理关系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资管处 张 磊 86561692
省财政厅科技处 丁军锋 65802522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