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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罗山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基本情况

1.1区域概况

罗山县隶属河南省信阳市,县境东西宽41公里,南北长63公里,面积2070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78万人。现辖3个街道、11个镇、6个乡,分别为龙山街道、丽水街道、宝城街道、周党镇、竹竿镇、灵山镇、子路镇、楠杆镇、青山镇、潘新镇、彭新镇、莽张镇、东铺镇、铁铺镇、庙仙乡、定远乡、山店乡、朱堂乡、尤店乡、高店乡;另辖1个乡级单位为河南省五一农场。共计305个村(居)委会,4815个村民组。

1.2畜禽粪污资源状况

罗山县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2023年,我县215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完善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完成率为100%,年粪便产生量202.32万吨,按照GB18592001《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粪便经堆肥、厌氧发酵等处理方式用于返田量192.2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95.04%。

1.3养殖业状况

罗山县丰富的秸秆资源,有力推动了全县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县生猪出栏42.23万头;肉牛出栏3.91万头;羊出栏2万头;家禽存栏513.69万只。

十三五期间,全县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养殖业。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以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创建为重点,合理布局畜牧养殖场,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推广种养一体生态循环养殖模式。

提升生猪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清洁养殖,推动规模养殖场加快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精准饲料配方技术,淘汰一批禁养区内规模小、产能过剩、污染严重的生猪养殖场(户),依托罗山县豫鸣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信阳万林种猪有限公司等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培育知名品牌。建设现代肉牛产业优势集聚区,以罗山县楠杆镇犇牛良种繁育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在中部、南部等乡镇丘陵区重点培育肉牛生产繁殖基地,大力发展规模化肉牛育肥场。

1.4肥料使用情况

化肥使用情况:2021年,罗山县使用肥料合计3.4602万吨(折纯),其中氮肥2.0611万吨;磷肥0.7355万吨;钾肥0.1822万吨;复合肥0.4814万吨,化肥使用强度(折纯)为:258.75kg/hm2,2022年,罗山县使用肥料合计3.3776万吨(折纯),其中氮肥2.0070万吨;磷肥0.7213万吨;钾肥0.1776万吨;复合肥0.4717万吨,化肥使用强度(折纯)为:252.6kg/hm2。2023年,罗山县播种面积214.38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94.34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7%,化肥折纯施用量3.2445万吨。全县化肥投入量逐年减少,平均节肥1.24公斤/亩,总节肥0.265万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有机肥使用情况:通过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在化肥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等项目的带动下,我县化肥用量每年递减,有机肥的用量逐年增加,2023年有机肥施肥面积58万亩,施肥量19.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65.14万吨,绿色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有效推进。

二、创建基础

2.1工作基础

2.1.1上年度项目实施

2023年,通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以粪肥收集、发酵、还田全链条粪肥管理服务的主体,辐射高店乡、尤店乡、庙仙乡、潘新镇、莽张镇、楠杆镇、周党镇、彭新镇、东铺镇等9个乡镇。试点面积达8.4万亩,消纳项目区畜禽粪污10万吨以上,通过示范带动,减少化肥用量510吨以上。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养殖场畜禽粪污带来的污染问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粪污转换为粪肥,降低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对促进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生态农业发展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2.1.2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

推进适度规模养殖,鼓励发展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实施畜禽养殖场改造,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产生,便于养殖污染物的后续处理利用。在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提高了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水平,减少了养殖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2设施条件

我县已全面完成2023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目标任务。

2.3资源保障

2023年粪便产生量为202.32万吨,按照G18592001《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粪便经堆肥、厌氧发酵等处理方式用于返田量为192.29万吨。我县现有耕地面积128.25万亩,结合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模式,兼顾作物养分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据畜禽养殖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按照全县2023年畜禽存栏量、各类作物耕地面积估算,我县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土地能全部消纳发酵后的粪肥(沼肥)。

三、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补贴奖励支持,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示范区化肥用量年亩均减少1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四、实施内容

4.1区域布局

项目实施区域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部分区域,具体包括竹竿镇、高店乡、楠杆镇、尤店乡、庙仙乡、潘新镇、莽张镇、彭新镇、东铺镇、周党镇、朱堂乡等11个乡镇粮油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花生等);周党镇、潘新镇等乡镇经济作物(茶、油茶)

4.2补奖内容标准

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因素,奖补模式为全链条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服务的范围、深度、数量等经评估认定后,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具体测算如下。

1.项目总资金1000万元,其中,粪肥还田补助资金940万元,粪肥监测评价费用60万元。

(1)腐熟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成本

粪肥收集、发酵环节费用360元/吨(收集成本80元/吨;运输成本70元/吨;运营成本及人员工资210元/吨)。运输配送环节费用90元/吨(人员成本20元/吨;运输费用70元/吨)。施用还田环节费用200元/吨。综上,粪肥还田全环节施用服务总成本为650元/吨,按每亩500公斤施用,折算每亩成本为325元。

(2)沼肥还田社会化服务成本:

沼肥收集、处理环节费用60元/吨(收集成本10元/吨;运营成本及人员工资50元/吨)。运输配送环节费用45元/吨(人员成本5元/吨;运输费用40元/吨)。施用还田环节成本55元/吨。综上,沼肥收储运施环节总成本160元/吨,按每亩2吨施用,折算每亩成本为320元。

按不超过总成本30%的补助标准,我县采用第三方全链条粪肥管理服务模式,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主体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90元/亩.季

2.项目监管服务费用60万元,由罗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包括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评价、业务培训指导、技术资料印发、标牌展示宣传等费用。其中,拟安排技术指导和培训宣传费用10万元,肥料检测费用7万元,试验示范及采样化验10万元,有机肥施用效果监测点建设10万元,粪肥追溯系统10万元,有机肥施用效果监测评价5万元,第三方监督8万元。

4.3实施主体和方式

建立健全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准入标准,遴选出设施基础好、经济实力强、还田经验丰富、无失信记录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工作。粪肥收集、发酵、还田实施主体以实施全链条粪肥管理服务和使用企业为主(不包括养殖企业),粪污收集和粪肥还田运输环节依据地形地势原则上辐射半径不超过5公里。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县对15家项目实施主体重新进行遴选。具体名单及实施内容见下表:


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名单表

序号

主体名称

地址

实施内容

还田任务数(亩)

1

罗山县春亮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高店乡中心村

实施高店乡中心村、张河村、高庙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27800

2

罗山县盈旺农业有限公司

尤店乡罗洼村

实施尤店乡罗洼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3

罗山县申泉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

庙仙乡庙仙村

实施庙仙乡庙仙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5560

4

罗山县皇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潘新镇宋楼村

实施潘新镇宋楼村、陡山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5

罗山县潘新镇富民茶叶机械服务合作社

潘新镇肖庄村

实施潘新镇肖庄村等相应亩数粪肥施用

4450

6

罗山县益田实业有限公司

楠杆镇田堰村

实施楠杆镇田堰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3330

7

罗山县志达农业有限公司

潘新镇周家村

实施潘新镇周家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8

罗山县博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彭新镇仁和村

实施彭新镇仁和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9

罗山县东铺乡龙泉广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东铺镇龙泉村

实施东铺龙泉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10

罗山县聚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周党镇吊桥村

实施周党镇吊桥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21110

11

信阳汇聚人和实业有限公司

周党镇杨柳村

实施周党镇桃园村、杨柳村、吊桥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12

河南畴金农业有限公司

莽张镇尚家村

实施莽张镇尚家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13

罗山县兴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朱堂乡刘楼村

实施朱堂乡刘楼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4450

14

罗山县李丽种植家庭农场

竹竿镇龙桥村

实施竹竿镇龙桥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3330

15

罗山县欣泽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莽张镇吴岗村

实施莽张镇吴岗村等相应亩数粪肥还田

3330


4.4技术模式

4.4.1“地力加油站”试点

在高店乡开展“地力加油站”试点,逐步推广至全县。依托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在田间地头的堆沤池(氧化塘)以及堆粪场,建设地力“加油站”。利用抽粪车、垃圾清运车等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安全运输车辆就近收集人畜粪污、尾菜落叶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一并堆沤,充分发酵后经检测合格直接就近还田施用;利用项目区分布的畜禽养殖场自有的三级沉淀池、堆粪场等设施,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村厨余垃圾等可利用资源统一收集发酵,腐熟后就近还田,探索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村生活垃圾集约化、资源化利用新路径。

4.4.2茶园沼液返园模式

一是前期处理。养殖场粪污经格栅(用以截阻较大的杂物)进入集污池,去除细小的食物残渣和部分有机物,后经固液分离进入搅拌池内,通过立轴搅拌装置进行搅拌,使之混合均匀,以(沼液及粪水是否需要陈化、发酵时间、发酵方式)防止粪污沉积,部分经过潜水泵提升进入厌氧反应器,部分自流进入隧道式厌氧反应池;在反应器中,利用厌氧微生物新陈代谢作用,将大部分有机物去除,同时产生大量沼气、沼渣、沼液。其中沼液、沼渣经泵进入沼液、沼渣贮存池,用于制作有机肥及蔬菜灌溉。二是施肥措施。茶园施沼液肥1年施2-3次,第1次在春茶前,即越冬芽萌动25-30d,第2次在春茶后,第3次在夏茶后。幼树施肥,可在生长期(3-8月)之间施用;沼液叶面追肥时从沼气池或储粪池取出的沼液停放过滤后(取自正常产气1个月以上的沼液),浓度控制在50%-60%。对于树蓬宽大的茶树可以在沼液中加入适量的叶面肥进行喷施,每667m2用沼液100kg加入0.5%的尿素或叶面肥喷至叶面布满水珠而不滴水为宜,特别要注意叶背的喷施。每隔10-20d喷施1次,可多次喷施。三是施用方式。在树冠滴水线挖10-16cm浅沟浇施,每株1-2kg,取出沼液稀释后浇施或浇施沼液后再用适量清水淋施。

4.4.3小麦、水稻施肥技术模式

一是前期处理。堆沤肥采用智能高温好氧发酵罐,高温堆肥在通气良好、水分适宜、在温度(50-70℃)条件下,好热性微生物对纤维素进行强烈的分解,积制而成的肥料。由于好热性微生物的存在,有机质分解加快,高温堆肥法堆制时需设通气塔、通气沟等通气装置,以保堆内适量的空气,从而有利于好气性微生物的活动。高温堆肥法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接种一定量的高温纤维素分解菌,采用的是ATMO嗜高温生物发酵菌剂,耐110度高温,发酵8-10小时,腐熟彻底,钝化重金属,不易被作物吸收,发酵之后,场房堆放、翻抛两次,三个发酵罐,每天可生产100吨量;沼液肥参照茶园制作工艺。二是施肥措施。通过对堆肥的批次抽检含氮量在1.2%-1.8%之间,每生产100kg小麦籽粒,需吸收纯氮(N)3.00kg、磷1.00-1.50kg、钾2.00-4.00kg,氮、磷、钾比例约为3:1:3。根据小麦的生长发育规律和营养特点,应重施底肥,一般应占总施肥量的60%-80%,追肥占40%-20%为宜。整地前基肥分为45%的复合肥和堆肥,堆肥只做基肥一次性施入,每亩施500公斤,45%复合肥每亩施25公斤;一般每生产100kg稻谷,需吸收(N)2.25kg、磷(P2O5)1.1kg、钾(K2O)2.7kg,N:P2O5:K2O= 1:0.49:1.2。底肥用量占总施肥量的80%以上,底肥以堆沤肥为主,堆肥通过检测合格后,于水稻移栽前一个月前还田,还田数量为500kg/亩,另外配以配方肥(25-10-16)施入30kg,氮肥70%作底肥,30%作追肥,磷肥、钾肥都可作底肥施入。对于贫瘠田、底肥不足、长相不好的田块应结合分孽期在浅水层进行沼液还田,水稻有效分蘖期短,一般移栽后5-7天进行。还田数量2方/亩。三是施用方式。项目区内全部用撒粪车,进行撒施。水稻移栽前一个月用撒粪车撒施堆肥及配方肥,然后灌水浸泡,进行旋耕,深约20cm,充分均匀。水稻追肥沼液,一般适用于分蘖前期,用抽粪车抽灌。

4.4.4探索运行模式

建立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实施主体与项目所在地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签订“畜禽粪便委托消纳协议”。粪污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粪污收集车和吸粪车,按照固定的路线安排专业人员与各个养殖场对接,走固定的出粪口和出粪通道(严格执行消毒防疫工作)进行粪污运输;用实施主体的粪肥处理设施设备,集中进行畜禽粪肥发酵和无害化处理;实施主体与用肥农户或种植主体签订供肥协议,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定期将处理后的粪肥转运到用肥区域,种植业实施主体也可将粪肥收集堆放发酵处理后,直接施用到自己经营的田(园)地内。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和工作宣传,不断完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规模施用的粪肥还田模式。

4.5开展试验示范

安排示范试验3个,分别是2个水稻试验示范,1个小麦试验示范,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地力等条件,分布在罗山县宝城街道六里村、楠杆镇五一农场、竹竿镇尚庙村。确定田块确定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测试土壤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PH、阳离子交换量等指标、并对供试肥料养分含量进行监测分析,小麦、水稻试验氮肥替代处理5个,即空白区、常规施肥、化肥优化施肥区、替代15%有机无机配施区、替代30%有机无机配施区,小区面积30平方,共计15个小区,按照当地常规施肥水稻全生育期需氮肥24斤、小麦全生育期需氮肥30斤,通过检测堆沤肥含氮量,算出堆沤肥每小区的替代量进行科学布置,每个试验5个处理,3次重复共45个小区,包括每个小区的土壤(PH、全氮、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全磷、全钾、碱解氮)、示范试验农产品监测(脂肪、蛋白质、淀粉)、示范试验植株监测(全氮、全磷、全钾)。

4.6建立有机肥施用效果监测点

为加强做好2024年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保证数据连续性,试验及效果监测点均为长期定位点,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综合考虑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地力水平、耕地环境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在示范区科学布置监测网点22个,其中茶叶监测点4个,大田作物18个,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监测前土壤以及收获后土壤分别进行化验(PH、全氮、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全磷、全钾、碱解氮),并对供试肥料养分含量进行监测分析,每个监测点的面积都设为1亩,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每个监测点的堆沤肥施肥量为500公斤/亩,化肥的施肥量为常规施肥量的一半,收获后对监测点农产品进行检测(脂肪、蛋白质、淀粉)及茶叶监测点农产品检测(粗纤维、茶多酚、总灰分、水浸出物、重金属),开展数据整理、分析总结、形成评价报告。

4.7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做好社会宣传。鼓励多学科技术互补融合,推广经济适用的粪肥全量机械化施用技术,逐步改进优化粪肥施用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完善技术体系、健全标准体系,为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撑。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做好有偿服务的宣传发动。二是开展粪肥施用宣传。通过村广播、社群服务、微信群等媒介,组织粪肥还田专家开展种养循环技术服务。三是提升组织能力培训。在专业化服务组织规范管理方面下功夫,组织粪污处理专家开展巡回培训。

4.8粪肥质量控制与安全施用

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堆沤肥、沼肥、有机肥养分含量及重金属元素等有害物质情况。各种肥料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需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杀灭对作物、畜禽或人体有害的杂草种子、病原菌、寄生虫卵时,要严格控制重金属、氯、钠、环境激素、抗生素、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达到对环境无害。

4.9严格项目验收

制定项目验收工作方案,成立项目验收工作小组,按照“村公示、乡审核、第三方验收、县农财部门联合确认”原则进行验收。委托第三方监督公司,对各项目实施主体粪肥收集、发酵、还田利用等环节进行核查监督,并负责搞好验收工作,包括“两协议两台账”逻辑合理性、粪(沼)肥收集发酵数量测量及还田面积、数量核查等。第三方验收通过后,由项目验收工作小组进行确认,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按相关流程兑现奖补。项目实施不到位、资料数据不全的主体,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奖补资格。

五、保障措施

5.1组织领导

成立由罗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县农业、财政、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山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领导小组,全力配合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措施落到实处。

5.2政策扶持

(1)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的土地使用、规划布局、环保评估等提供政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县政府将持续整合环保、农业、水利、林业等方面的资金,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的投入。

(3)县政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5.3实行部门联动

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合力配合试点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内部协调,做好试点各环节监管;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作物种植设施用地规模政策,将散养密集区建设的非经营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置站点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5.4成立服务组织

健全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组织架构,引导第三方服务组织与畜禽养殖场、种植业主体搞好有效衔接,建立畜禽粪肥收集处理还田利用全产业链服务的长效机制和新型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5.5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

5.5.1资金保障

严格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严禁虚列或套取、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处理。

5.5.2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过程监管。依托“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对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实施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还田粪肥质量。二是建立工作台账。针对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田间试验、宣传培训等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主体、措施、数量等内容;各服务主体针对承担任务建立分项台账。台账内容要环环相扣,确保资料有据可查、数据逻辑关系合理。三是加强粪肥质量控制。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督促实施主体做好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甄选,避免工业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制肥环节。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粪肥质量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要求。

 政策解读:《2024年罗山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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