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历史的选择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住房实行福利分配,因为分房问题造成的社会矛盾比比皆是,我国的住房建设速度远跟不上人口的发展速度。到1996年年底,全国仍有300多万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实践证明这种国家统包的住房分配方式行不通。
1980年4月,邓小平明确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由此揭开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在此背景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应运而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增强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从而促进住房商品化、市场化发展,最终形成一个良性的住房问题解决机制。
住房公积金大事记
——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1〕73号)中提出,“公积金是建立个人住房基金的有效方式,各地区要紧密联系各地区的特点和经济能力,正确引导,逐步推行”。
——1992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很快被全国兄弟城市竞相模仿学习,同年北京、天津、南京、武汉等城市相继试行符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2年,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房改方案中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截至1992年年底,已有131个城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明确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要求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由此正式在全国范围推广实行。
——1994年,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等制定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财综字〔1994〕126号),对住房公积金的定义、缴存、支付、使用及管理等作了进一步规定。该规定是有关公积金的首部全国性法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写入住房公积金,强调“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
——1999年,国务院以第262号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进入了规范化和法治化时代。
——2002年,国务院以第350号令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首次修订,之后住房公积金的基本体制架构一直稳定至今。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2019年,国务院以第710号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内容。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不仅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同时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主管部门在当年2月就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应急式的缓缴、租房提取额增加或降低缴存比例等政策调整。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强调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回顾
信阳市紧跟国家步伐,于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6年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发展历程
——1995年,地区行署下发《信阳地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信政文〔1995〕106号),要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标志着信阳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启动。
——1996年,地直行政事业单位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隶属地区房改办。
——1999年,成立信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市房委办合署办公。专职管理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
——2000年,召开第一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大会。
——2001年,各县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部建立。
——2004年,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营和服务,实现“统一决策、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统一管理”,为市政府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信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要成绩
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工作模式不断转变。26年来,公积金决策机构从原来的房委会到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从房改办资金管理科到专职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到专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到更加专业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从业人员从最初的5人到现在的97人,全市住房公积金从业者始终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保障住房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模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不断转变。
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政策普惠性充分体现。26年来,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从制度建立之初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到县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再到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已不可替代,在房地产、土地流转、建材等诸多经济领域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解决我市职工住房问题的主要渠道和撬动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杠杆。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为民服务坚定前行。26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从粗放管理、手工记账,通过不断规范发展,到2020年年底已形成集制度化、信息化、流程化于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项基础业务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群众诉求,不断修改完善业务规范和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综合柜员”“跨省通办”。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大厅为主的网上服务渠道投入运行,实现公积金业务“掌上办”“网上办”。
服务社会成绩斐然,牢记使命感恩奋进。26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断发展,2020年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32.05亿元,归集总额210.12亿元,归集余额116.62亿元,新增缴存人数1.92万人,实有缴存人数26.15万人;2020年发放贷款18.72亿元,同比增长24.66%,累计发放贷款120.61亿元,贷款余额82.52亿元。2020年住房公积金提取17.26亿元,占当年归集额53.85%,累计提取93.5亿元,占归集总额的44.5%。住房公积金个贷率70.76%,同比增长1.48个百分点。
当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以更加昂扬的斗志,牢记使命,砥砺奋进,高质量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