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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汪明君主持召开罗山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
时间 : 2021年07月01日  来源 : 罗山县政府网  作者 :   浏览次数 : 1546    

6月29日,县长汪明君主持召开罗山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国芳,副县长江燕如、冯伦应、杜勇,县领导李焕伟、王忠华、周瑜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森、县政协副主席周明海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罗山县2021年第二批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谋划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充分吸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项目确定后要尽快批复、加快实施,按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要依法依规按有关政策使用项目资金,对上要加强沟通对接,对下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罗山县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组织,严格按标准逐一排查整改到位,确保全县农田水利设施排查彻底、整改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改标准和时间节点,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7月底前圆满完成我县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任务。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罗山县2020年度抗旱打机井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将好事办好;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开展验收工作,做到“谁验收谁签字”,坚决杜绝冒领、骗领现象发生,确保奖补资金真正发放到奖补对象手中;验收完成后,要尽快兑现奖补资金,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村级经费保障标准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财政部门要调配好资金,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位分管副县长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环保、必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坚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我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安全生产大局平稳。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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