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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 2017年05月25日  来源 : 法制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021    

 罗政办〔2017〕48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罗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8日

 

罗山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改革、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和《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信发〔201619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紧扣“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基层基础、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创新提升,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以贯彻《纲要》为主线,着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快推动《纲要》落实。对照《纲要》和我县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罗政依法办〔20171号)的通知,逐条分析,逐项评估,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承接、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3.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

4.加强市场监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罗山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交换共享。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以规范执法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将2017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严格落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四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执法职权、执法队伍、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六个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探索行政指导案卷和评比标准,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7.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清晰明确的行政职权体系、权责一致的落实体系、全面无缝的监督体系、有效有力的问责体系。积极开展全县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巡展活动。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8.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

(三)以健全制度为引领,着力保障改革发展大局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2017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与市级数据库的对接。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11.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强化公职律师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四)以监督问责为重点,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2.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1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依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1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15.深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协调机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五)以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为支撑,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79号),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17.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审判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18.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六)以宣传教育为基础,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19.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次数全年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县政府全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行政执法部门全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全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班子成员全年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0学时。

20.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县政府各部门全年至少举办1期全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工作人员全年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30学时。

21.强化对社会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解决矛盾纠纷。

(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22.创新工作思维。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际,推动工作实现“四个转变”。注重谋划工作和制定措施由虚转实,能量化尽可能量化。推动工作落实由被动转主动,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力争重点工作出亮点。推动督导问责由宽松软转严实硬,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3.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24.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提高行政效能。建立“互联网+督导”平台,对工作任务动态管理、分类标识、科学统计和跟踪督导。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将原罗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罗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调整充实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政府各部门第一季度要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力量建设,县政府和县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要配齐配强法制机构,确保与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二)强化考核监督。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注重示范带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兵”创评活动和优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评选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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